原標題:我省擬鼓勵利用年休假錯峰旅游
中國甘肅網5月26日訊 據甘肅經濟日報報道(新甘肅·甘肅經濟日報記者呂霞)5月25日,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召開。會議聽取了省人民政府關于《甘肅省旅游條例(修訂草案)》的說明。
據悉,2012年1月實施的《甘肅省旅游條例》已明顯滯后于我省文化旅游業高質量融合發展的現實需求。對此,《條例(修訂草案)》對旅游規劃與資源保護利用、旅游產業發展與旅游市場主體培育、旅游者權利保障和安全保障、旅游管理與監督、旅游糾紛處理等方面作了比較詳細的規定,同時增設了發展扶持鄉村旅游、文旅康養等相關內容。《條例(修訂草案)》提出,鼓勵和支持依托紅色資源創新開發紅色旅游產品培育紅色旅游品牌;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建設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,逐步實現旅游公共服務覆蓋社區和鄉村;鼓勵企事業單位在節假日開放停車場所,滿足游客需要,鼓勵利用年休假錯峰旅游;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旅游預警制度和旅游警示信息發布制度,及時向社會發布旅游安全警示信息,在旅游高峰期,公安、交通等部門應當加強主要旅游通道的交通疏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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