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標題:山東日照出臺海上旅游安全規定解決監管難題
3月10日,《日照市海上旅游安全管理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規定》)經日照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,該《規定》將于4月1日起施行。
據了解,《規定》分為總則、船舶安全管理、海上游樂設施安全管理、景區與靠泊設施管理、監督管理與行業管理、應急管理、法律責任和附則八章,共五十三條。
業內人士分析表示,《規定》的出臺,旨在加強海上旅游安全管理,確保海上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、有章可循。其適用范圍為在本市管轄海域內借助船舶、海上游樂設施等開展觀光娛樂、休閑海釣、體育經營等活動。
《規定》將著力解決游艇、休閑海釣漁船、海上體育經營船舶、海上游樂設施監管難題,從行業準入、經營管理、安全管理、信用管理、部門監管等方面全面規范了海上旅游安全管理工作,對海上旅游涉及的地方各級政府、相關部門的管理職責作了明確規定,壓緊壓實了海上旅游經營者的安全生產主體職責,對明確監管主體、厘清責任邊界、提升海上旅游本質安全水平具有重要的保障和引領作用。(伍策 一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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