渭源首陽山一角 資料圖
孫南邨
《詩經·小雅》有一名篇《采薇》,魯迅小說集《故事新編》中也有一篇《采薇》。我最初是由魯迅小說知道“薇”是一種可食的野菜。
翻書才知,薇原來就是野豌豆苗。大野豌豆又名大巢菜,即薇;小野豌豆名翹搖,又名小巢菜、毛苕子,也就是蘇東坡說的元修菜。宋人林洪《山家清供》記他得知元修菜又名野豌豆后的喜悅之言:“君子恥一物不知,必游歷久遠,而后見聞博。讀坡詩二十年,一日得之,喜可知矣。”
薇是古人較早食用的一種野蔬,《詩經》幾次出現其名。明代李時珍《本草綱目》說:“薇生麥田中,原澤亦有,故《詩》云‘山有蕨、薇’,非水草也。即今野豌豆,蜀人謂之巢菜。蔓生,莖葉氣味皆似豌豆,其藿作蔬、入羹皆宜。”
現在看李時珍薇的解釋簡明易懂,哪知古代學人為辨識它曾有過一段較長的歷史過程。薇是什么樣子?是草,還是野蔬?是長于水邊,還是長于山地?《爾雅》說“薇,垂水”,由此而起,“薇草生水旁而枝葉垂于水”“薇生水旁,葉似萍”“薇生海、池、澤中,水菜也”之類注疏頗多。然而,《詩經》說“陟彼南山,言采其薇”“山有蕨薇”;司馬遷《史記》所記伯夷、叔齊采薇是在首陽山上,況且有歌曰“登彼西山兮,采其薇矣”,分明說的是薇在山上,怎么有人說它生長在水邊呢?
三國陸璣《詩疏》說:“薇,山菜也,莖葉皆似小豆,蔓生,其味亦如小豆,藿可作羹,亦可生食。今官園種之,以供宗廟祭祀。”以《詩經》說薇是山菜,以官園之薇證其形、味,陸之說令人深信不疑。
李時珍說“薇生麥田中,原澤亦有”,是指原野與水邊皆有生長。清代吳其濬《植物名實圖考·蔬類》說薇:“今河畔棄壖,蔓生尤肥,莖弱不能自立,在山而附,在澤而垂,奚有異也?”看來薇只是靠山者說生于山、靠水者說生于水,各述一面之詞,其實薇還是那個薇。
《詩經》中有“采薇采薇,薇亦作止……采薇采薇,薇亦柔止……采薇采薇,薇亦剛止”,說的是薇從幼苗初發,到漸漸長大被采摘的過程。“采”字用得非常恰當。野豌豆初生時棵小葉細,不值得一剜;待長大后莖尖下的部分咀嚼如老草,難以下咽,因而人們食用它只能采摘其莖尖。若取整棵喂牛羊,也不用鏟剜,用手薅之最為方便。
說到薇,不能不說魯迅。他是否吃過薇不見文字記載,可他的小說《采薇》中對采薇的描寫卻是既豐富多彩、又合乎實際的。一是說到吃法,因伯夷、叔齊僅以薇為食,吃多了味道難免單調,再說采多了也要想辦法儲存,于是魯迅寫出了“薇湯,薇羹,薇醬,清燉薇,原湯燜薇芽,生曬嫩薇葉……”再就是采法:“然而近處薇菜,卻漸漸地采完,雖然留著根,一時也很難生長,每天非走遠路不可了。搬了幾回家,后來還是一樣的結果。而且新住處也逐漸地難找了起來,因為既要薇菜多,又要溪水近,這樣的便當之處,在首陽山上實在也不可多得的。”做法多樣、采摘留根、住處靠水,魯迅真是想象力獨到,不愧為小說大家。
薇這種植物最早出現在《詩經》,司馬遷《伯夷列傳》給它賦予另一層意義,讓后世學人探討不止,也使它廣為眾知。
(摘自《光明日報》2024年3月29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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