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標題:旅游要交“出境游保證金”?千萬別信旅游騙局
“明明是一家提供旅游服務的公司,怎么會涉及錢款兌付的事情呢?”最初接到報案的時候,山東省煙臺市公安局芝罘分局的民警也覺得很奇怪。
這件事發生在2022年3月,當時,有幾位老人來到公安機關報案,他們每個人的手里,都拿著多份跟吉至佳日旅游服務有限公司簽訂的“旅游合同”。據這些老人講,他們為這些合同支付了不菲的預存款,但是,他們既沒有享受到相應的旅游服務,也未能獲得合同里承諾的返還預存金額以及補償金。
這些老人情緒激動,反復強調,這些錢都是他們的養老錢,希望警方能夠盡快追回。老人們的描述,立即引起了民警的警覺,初步研判之后,他們認為,這些老人遭遇的,很可能并不是一起旅游服務糾紛,而是一起涉嫌非法集資的刑事案件。
據煙臺警方調查發現,2020年9月至2022年3月,吉至佳日旅游服務有限公司先后在山東省的煙臺、淄博、濟南、濰坊等地成立分公司,以提供旅游服務的名義,推出了“暢游國內卡協議”“周年慶感恩套餐協議”等多種“旅游套餐”。
該公司采取沿街分發宣傳單、召開推介會等方式公開宣傳,誘騙集資參與人購買所謂的“旅游套餐”,并承諾在4個月至12個月的使用期限內,以按合同原價回收的方式向集資參與人返還相應的錢款,年化收益率為20%至60%不等。
截至案發,吉至佳日旅游服務公司涉案總金額1.1億元,僅煙臺分公司就吸納資金4000余萬元,在投資受損的群眾中,年齡55歲以上的中、老年人占比達90%。
我們在選擇旅游產品的時候,千萬不要把一次簡單的旅行異化成了一場所謂的“投資”。對于“高額返利”“出境游保證金”“低價促銷”等說辭一定要提高警惕,謹防掉入非法集資的陷阱。
同樣是在2022年初,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接到一名91歲的男性老人報警。該老人稱,2019年至2021年期間,其被一女子以帶去聽課、推銷藥物等方式一共詐騙了27萬余元。
接到報案后,公安機關循線摸排,最終抓獲了謝某華等14名犯罪嫌疑人,后又追逃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趙某玲。
據犯罪嫌疑人供述,該團伙以趙某玲為首,于2021年4月成立廣州益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,為非法牟利,先后招攬謝某華等人,通過在醫院、街頭、公園、菜市場等地派發傳單,主要物色60歲以上的老年人,以優惠購買雞蛋、免費做保健等方式吸引老年人來到公司,再通過召開宣講會、虛構夸大產品治療功效、進行虛假診療等方式,誘使老年人對自己的身體狀況和對產品的功效產生錯誤認識,誘導老年人高價購買低成本且無效的各種所謂“神藥”。
最終,包括趙某玲在內的12名被告人被法院判決構成詐騙罪,其中6人被判處1年6個月至10年9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,其余6人也受到了相應的刑事處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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